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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国栋认为,实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所取得的社会效益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合作医疗实施和宣传发动过程中,乡村干部走村入户宣传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农民的思想工作,加深了同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医药费用的合理补偿,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更让农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对农民健康的关心。
合理规范的合作医疗运行机制己初步形成。按照《卫生部、民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及配套的基金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报销程序、审核稽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为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农民的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合农民通过享受医疗费用补偿的实惠,缴纳参合资金从被动宣传动员到主动咨询、积极参加,住院就诊率由去年同期的
0.9%提高到现在的
1.14%。参合农民医疗费
35.89%得到补偿,人均补偿
770.95元,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有效缓解了参合农民“因病致穷、因病返贫”的状况。
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使大多数面临生存困难的乡镇卫生院,获得了新的发展希望和发展机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双赢。据统计,县乡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和业务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了
42.9%、
30.6%、
32.8%。
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通过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的报销,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过去“小病扛、大病拖”的现象明显下降,如:陇西县巩昌镇苟家门村农民苟永清,男,
63岁,多年前眼外伤眼球破裂,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生产,由于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就治,实行新农合后,在子女的动员下,老人在医院做了易睑台植手术,医疗费用为
5100元,合作医疗报销
2000元。双泉乡何家门村农民卢芳,男,
60岁,患睾丸鞘膜积液
30余年,因无钱医治,一直扛到现在,因大量积液行动不便,无法正常生活和劳动,实施新农合后,患者决心手术治疗,在双泉卫生院进行了根治,住院费用为
1090.9元,合作医疗报销
594.5元,极大地减轻了他们的医药费负担,他们一再感谢合作医疗救了他们全家。
另外,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患病的农民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避免了农民群众因住院造成的医疗过度浪费,减少了合作医疗基金的流失和浪费。据统计,实施新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医疗单位全部取消超标准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合理施治病人,为农民减少医药费用约
500万元。
合作医疗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定西市卫生局局长胡明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
从
2005年起新农合在我市临洮县起步,到
2007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市
7县区的全面推开,参合农民由当年的
39.73万人增加到
2007年的
225.44万人,参合率达到
87.05%,实现了新农合制度覆盖全部农业人口的目标,标志着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参合农民住院受益面由
2005年的
3.01%提高到
2007年的
6.17%,人均住院报销费用由
2005年的
489.85元,提高到
2007年的
596.82元,报销比例由
2005年的
30%提高到
2007年的
38.15%,
高于全省
2006年
34.17%和全国
27.8%的平均水平。
从试点开始到现在,累计为
57.23万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
5224.73 万元。截至目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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