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谑之嫌,但它无可怀疑地触及了埋藏于中国人内心的某种隐痛。
千百年来,中国人常以“祖宗文明”雄视天下,时而扬言“祖宗之法不可变”。然而,当我们仔细检点自己的历史时,发现真正支配中国历史走向的,却是“拆迁律”——这既包括改朝换代,换汤不换药的“政治拆迁”,也包括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创造物的拆迁。前者表现为“一朝天子一朝臣”,新的王朝建立往往伴随着对旧王朝的全盘否定,而后者更常见于日常生活中的拆房毁屋,二者相同之处都是以“改天换地”的名义,“先拆迁,后安置”。
有人以“型”字的构词法设喻,指明中国社会的“转型”就是“拿土地开刀”。诚哉斯言!但还应该补充一句:是在拿弱者的权益“开刀”!
一种悠久的文明带给人类的有益之处是什么呢?除了表现为物质性的东西之外,大概就是能够持久影响人类的精神生活的东西。这一点,古罗马当之无愧。
罗马既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源头,也是参照。德国法学家耶林曾经这样概括罗马对人类历史的影响:“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而这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持久的征服。”
李约瑟分析罗马帝国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个人物权的丧失,被王权与神权霸占,抑制了个人的创造,终于,欧洲经济千年等一回(停滞)。
约翰·洛克说,没有个人物权的地方也就没有公正,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管理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的财产。
而亨利·梅因认为,谁都无权既攻击分立的财产制,又自称看重文明。
与十八和十九世纪中国皇帝指挥军队大规模的“抄家”相映成“趣”的是大约同时代西方“平民对抗国王权威”的“维权经典”。
第一个经典是“波茨坦磨坊”的故事。1866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为在波茨坦建造行宫,强行拆掉了一座并不属于他的旧磨坊,被磨坊主告上法庭。最后,法院一致裁定威廉一世因擅用王权侵犯原告人由宪法规定的财产权利,责成在原址立即重建一座同样大小的磨坊,并支付赔偿。
——这是西方的“钉子户”的结局,不知当代中国的“钉子户”们做何感想?
第二个经典就是前文述及的18世纪中叶英国老首相威廉?皮特的一段著名演讲:“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房子甚至会在风雨中飘摇,但是英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不敢踏进这间门槛已经破损了的破房子。”
第三个经典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中的一句经典台词:“即使被关在果壳之中,我仍自以为是无限宇宙之王。”
……
《物权法》实施在即,人们不应该忘记,是无数的“钉子户”们做出了重大的牺牲,才换来了这部民权保障法律的诞生。人们不应该盲目乐观,以为物权法一颁布,中国公民的财产权利立马就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人们更不应该沾沾自喜,欢呼雀跃,以为法治中国已经到来。其实,有法学家早已经指出,中国目前的法治水平,才仅仅达到十九世纪英美国家的水平。因此,中国社会在保障民权的道路上,还要跌跌撞撞地走上百年,确实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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