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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fined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定西市通渭县教师成某强奸多名未成年女学生一案尘埃落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成某于10月23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7年6月4日,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二款、三款(一)、(二)项、第五十七条一款之规定,以强奸罪判处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成某提出上诉。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一款的规定,核准强奸犯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情回放
罪犯成某从2001年秋至2005年3月在通渭某学校任教期间,以叫学生帮自己干活、让学生背课文、给学生辅导功课为由,采取暴力、胁迫、诱骗的手段将其所在学校的女同学领到自己宿舍等隐蔽地方,先后奸淫未成年女学生18人次。